截至4月7日,教育局共收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举报53件,其中电话举报16件,邮箱举报20件,信访举报12件,网络舆情5件,全部受理办结。 全市学校按照教育局统一部署 ,在宣传发动基础上,认真完成局监察室交办事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效遏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歪风蔓延。 1,板桥初中根据群众举报,查实初三物理老师唐某某组织本班学生进行有偿辅导,学校取消该老师预备党员资格,责成清退违规所得,向教育局财政专户缴纳廉洁从教保证金3万元,扣发6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扣发。学校向实名并提供实证的举报者奖励3000元。 2,昭阳湖初中根据群众举报,两次核查初三物理老师蒋某某课外辅导情况,查实其课外辅导4名学生,其中3名学生阳光辅导在学校登记备案,组织代伙代宿举报不实。学校对其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成其按规定人数进行阳光辅导。 3,楚水初级中学根据群众举报,对初二年级两名教师组织调查,其中初二年级数学老师张某某未发现补课现场,初二年级英语老师成某某查见3名学生,未登记备案,学校责成其补齐备案手续,对其行为通报批评。 4,安丰中心小学本部根据网络舆情反映,加强对放学后教室巡查,开学第二周发现二年级班主任、数学老师徐某利用学生放学后候车时间组织数名学生辅导,学校责成其清退1名家长的购物卡,对其行为通报批评。 育才校区根据群众举报,第一时间核查数学老师陈某某违规补课问题,查实其违规补课苗头,对其通报批评,勒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扣发6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
5,戴窑中心小学根据群众举报,联合镇纪检部门,查实樊某某等4名教师违规补课问题,确定樊某某、黄某某、王某某、杨某某学期师德考核不合格,扣发6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责成杨某某向教育局专户缴纳廉洁从教保证金1万元。 6,永丰中心校根据网络舆情,认真核查王某某家属代伙补课问题,未发现王某某本人参与有偿补课,但查清其家属在租住房内补课的事实,学校责成王某某劝其家属立即解散补习班,清退所收费用,对其本人通报批评,认定其本学期师德考核不合格,扣发6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 7,陈堡中心幼儿园根据群众举报,认真核查唐某某违规培训问题,查实唐某某通过微信群发布补课信息并以收红包形式接受家长培训费,但查证时唐某某因病自动中止补课行为,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三年内不得担任班主任,不得评先评优,责成其逐一登门向家长道歉并退还违规所得。 8,沈伦中心校根据群众举报,认真核查二年级班主任、数学老师王某某违规辅导问题,查实王某某利用下午放学后时间,私自在教室组织部分学生辅导,难以自证清白,学校责成其立即解散班级,责成王某某向教育局专户缴纳廉洁从教保证金1万元,教育局监察室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根据群众举报,认真排查荻垛初中部分教师外出补课问题,纪工委负责人专门召集相关教师进行集体诫勉谈话,当场签订承诺书,督促学校强化教师考勤纪律,设计制度“防火墙”。
兴化市教育局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告市民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长久以来对兴化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损害了教育内部与外部的良性生态关系、削弱了教育生产力,损害了教育公平、削弱了教育公信力,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削弱了学生自主学习力,也损害了全体在职教师的职业尊严和幸福感,理当、必须旗帜鲜明地坚决制止。 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教育部门责无旁贷,但也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和监督。在此,我们郑重承诺,凡实名举报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并在第一时间提供实证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 我们也真诚呼吁全体家长:科学看待过程与全程,理性对待成绩与成长;主动抵制有偿家教,不支持或强迫您的孩子参与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着力培育孩子的主体精神、独立人格,重视锤炼孩子思维的开放性、全面性、批判性,还给孩子自主学习、个性学习的发展空间;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和谐民主的家庭氛围,为您的孩子提供一个更加优良的家庭教育环境。同时,也请家长慎重选择社会培训机构,坚决不去无资质未许可的培训场所。 三尺讲台呼唤清清白白,教育事业需要朗朗晴空,这是时代对教师的崇高要求。兴化教育人将深怀对兴化教育的挚爱,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全心全意回报水乡人民的信任! 祝市民朋友们生活愉快,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3242820,83242066
兴化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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