螃蟹上市时,兴化市临城镇曹垛村的潘某是一个螃蟹经销商,但是螃蟹一年只做一季,闲下来时,他还有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身份,那就是毒贩。日前,这位“爱财”的潘某被绳之以法。
2016年3月29号凌晨两点,犯罪嫌疑人潘某此时正携带着刚刚从湖南省岳阳市买来的冰毒,从湖南乘坐大巴回兴化,为了伪装好毒品,他还特意将冰毒藏在饼干盒子里面。当踏入海陵区九龙收费站,他悬着的心终于松了下来,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公安民警有如神兵天降,一下子就查处了他携带的大宗毒品。今天上午,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38岁的潘某和他的上线易某一起接受了法庭的审判。 潘某交代,他和易某是在湖南打牌时认识,后来又因为吸毒渐渐熟悉。原来,潘某和易某都是“瘾君子”,潘某平时在家贩螃蟹,闲时贩毒。 潘某交代,他平时在兴化贩卖毒品要130元一克,而湖南易某表示,他能够以58元每克的价格搞到毒品。就这样,潘某从易某那里购得近600克毒品准备回兴化贩卖,没想自己早被民警给盯上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冰毒五十克以上,将被处以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等待二人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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