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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告] @兴化人,最新公告!事关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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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7 08:4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北京

  公 告

  广大市民:

  为维护乘客合法权益,现就规范我市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公告如下:

  1.凡我市出租汽车有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主动出具当次有效票据、绕道、非法拼客行为的,一经查实,责令出租车公司先行退费,车辆停运7天,并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上限处罚。

  2.凡我市出租汽车有拒载行为,一经查实,责令出租车公司对违规经营车辆停运7天,并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上限处罚。

  监督电话:

  96196(24小时) 83273110(工作日)

  兴化市运输管理处

  202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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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7 22: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汕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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