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 向兴化政法委投诉: 农业税纠纷不属法院受理范围没有法律依据。农业税条例,“第二十九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征收农业税的工作中,如果有违法失职或者营私舞弊致使国家、人民遭受损失的,应当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者送人民法院处理。”【法律类推】。原告主张收3050元,被告主张收941元,怎么说成是:农业税纠纷。5年多了,没有得到纠正。。 附件 兴化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4泰兴临民初字第0758号 本人去兴化政法委,向你们说明。法律程序结束。兴化政法委把球踢到兴化法院。答复:向检察院申请监督。政法委不监督,法院无法无天。包公在哪里?兴化法院太狂了。兴化政法委是摆设。
答复内容 | 此件为重复来信。请关注您上一封来信的办理结果,谢谢。 |
答复人 | 政法委 | 答复时间 | 2021-04-28 15:38 |
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