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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今日事] 兴化市新开发508个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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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 12: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东阳江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兴化市新开发508个公益性岗位,即日起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

兴化市此次在该市范围内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劳动保障专职管理员、卫生防疫协管员、车辆管理员、治安巡防员、门卫保安员、保洁保绿员、水面清洁员、就业管理协理员等。

安置对象总体要求为:劳动年龄范围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经实施相关就业援助后仍未实现就业,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中大龄失业人员和城市零就业、农村零转移、建档立卡户家庭劳动力等群体人员。其中:劳动保障专职管理员岗位安置对象,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各乡镇(街道)、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别负责所辖区域公益性岗位安置聘用公告的发布、人员安置聘用工作。安置聘用过程中,将结合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就业困难程度、岗位要求等情况,实行户籍所在地就近安置,并明确安置起始时间(公告发布后不少于7个工作日)。其中:劳动保障专职管理员岗位原则上从9月15日起安置人员,并优先安置聘用学历层次高、在公益性岗位村(社区)提供过基层社会服务的人员。

各乡镇(街道)、单位将切实履行公益性岗位管理职责,掌握人员在岗情况和领取补贴情况,强化相关补贴资金监管,督促具体用工单位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对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情形,及时纠正查处,清退违规在岗人员,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公益性岗位安置聘用人员一般期限为3年,期满后自动退出岗位。

即日起,就业困难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服所进行咨询,并结合当地岗位开发和自身条件情况,根据需要提出书面申请。(陈启元 刘占明 葛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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