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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写真] “村规”大于国法?——陈堡镇一名军嫂的无奈求助!(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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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 21:2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东佛山
尊敬的市领导:你们好!

我是兴化市陈堡镇唐庄村人,于 2017年2月17日 和我爱人 (陈堡镇向沟村人) 登记结婚,并与2018年生育一双儿女。因为我的丈夫 是一名现役军人,依据国家现役军人家属户口落户政策,所以我没有能够在婚后将户籍迁移到丈夫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向沟村,而是一直保留在唐庄村,一双儿女随母自然落户唐庄村,当初派出所已办理。

作为一名现役军人的妻子,我一面替服役在外的丈夫照料好家庭,照顾好父母;一面鼓励着丈夫尽忠职守,报效祖国!因为一双儿女需要照顾,我无法参加工作,无任何经济来源。所有的家庭压力全部压在我丈夫的身上。然而,奇怪和不公的事情发生了,我户籍所在地:兴化市陈堡镇唐庄村村委会却在本次二轮承包土地确权时,私自取消我土地合法经营权,把我和我的子女直接排除在外!给出的理由很奇葩:“嫁出去的姑娘没有资格参与”。

根据中央办公厅《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相关规定,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与男性享受同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审批权,嫁外妇女以及随母子女都享受村民同等待遇!

一. 本人是土生土长的兴化市陈堡镇唐庄村人,户籍也从未迁外,为何唐庄村委会竟然私下剥夺我的土地经营权,与国家二轮土地承包再次确权产生冲突,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二. 本人向村委会交涉,问其原因,村干部仅仅一句:“嫁出去的姑娘没有资格参与”就把我直接排除在了政策之外?

三. 在村干部口中的“村规”和国家相关法规发生冲突时,我该听谁的?“村规”什么时候大于“国法”了?!

四. 作为一名军属,我爱我的丈夫,我爱我丈夫所热爱的家庭、部队、国家!我从来也不奢求谁给我什么特殊照顾。但是,我希望我们当地的村委会也不要让我这样一个老实本分的弱女子吃亏!

五. 恳请市委、市政府,市统战部,兴化市陈堡镇的各位领导关心关怀下我这名被不公平对待的军嫂。
此致
敬礼!
一名普通的军嫂 唐诗 电话:17605223861 20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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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3 14:5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唐庄村民”你好:
        关于你在发帖中提到的问题,唐庄村“两委”认真开展调查、做好对接,现答复如下:
        首先,我们已咨询公安户籍部门,只要男方所在部队出具现役证明即可办理户口迁移。其次,兴化市于2015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权时点明确为2015年6月30日24时,当时唐庄村“两委”已严格依法依规将“唐庄村民”即您本人作为承包方家庭成员(户主的女儿)进行登记。您的孩子出生于2018年,时间节点在确权时点之后,按照规定不可以确权登记。
                                   
                                                                                                                                                                                                       陈堡镇唐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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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5 20: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两方各执一词,到底是谁在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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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6 09: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落木蕭蕭 发表于 2019-12-5 20:17
两方各执一词,到底是谁在说谎?

地方规定、条例,要符合国家政策

点评

上面村里回复说是2015年严格依法依规登记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2-6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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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6 22: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小六子 发表于 2019-12-6 09:19
地方规定、条例,要符合国家政策

上面回复说村委于2015年严格依法依规登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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