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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回复] 实名举报林湖乡村霸,本人保证情况属实(7楼林湖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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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9 08: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致辞兴化市政府市纪委的一封公开信
    本人瞿国珍,男,53岁,兴化市林湖乡魏六村人,于2015年取得建房证,2018年10月份开始建房,现已没路可走,公共巷口被隔壁洪华家全部占用,搭建的活动板房经多次找村建办,请求协调都没结果,找乡领导还是推到下边处理,现举报村建办,一直欺骗我们周边群众,说没有公共巷口,导致余洪华所占用的公共巷口一直不拆除,对周边群众影响很大,现经多处调查取得原始资料,才知道余洪华家占用巷口是不合法的,根据原资料是:余洪华家,东边是夹巷,西边是公巷,我家东边是公巷,西边是新建房,余洪华家住东边,我家住西边,我们两家因共同使用一个公共巷口(六米宽),现全部被余洪华家搭建活动板房占用,导致我家没路可走,可见他家多么霸道,后来才知道,他家有亲戚在村里做干部,叫,从中在村里乡里到处活动找关系,才使得余洪华如此嚣张、霸道。
    经我们夫妻多次到乡主管部门请求解决的情况下,可还是被乡政府负责人姓林的乡长,跟下边相互踢皮球一样,这种做法变相的是在保护余洪华,老说解决,可就是没结果,说没法拆除违建活动房,说以前建的现在没办法拆。国家现在正在打恶、除恶的情况下,竟然如此猖狂嚣张。
    难道我们农民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吗?在发现村建办隐瞒事实的情况下,经我们说出证据,证明有公共道路,可还是不邦我们解决道路问题,余洪华上边有关系,严重存在包庇行为。
    从2018年,住建部发布通知,要求城乡各主管部门要对各地区新增违法建筑,违法搭建,零容忍、坚决强制拆除,不留死角,杀风止乱。
    本人请求市政府、市纪委等相关部门严查此事,还我们群众一条舒适的环境和道路。
                                              实名举报人:瞿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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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30 14: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网情联络员 发表于 2019-4-29 14:40
网民“打恶除恶”,关于你所反映的问题,经联系林湖乡答复如下:
1、2006年度,余洪华在瞿国珍目前所建房 ...

请正面作答,对于余洪华的违建板房为何不拆,在居民区私建搭建板房难道是你们林湖乡批准的吗,请问林湖乡有相关手续吗,难道林湖乡政府就是这么为民办事的吗?事情没有根本性的解决,敷衍了事,请不要出来答复,混淆视听,我们相信会有更大的领导可以整治其中的庇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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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29 09:4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实名举报林湖乡村霸,本人保证情况属实

致辞兴化市政府市纪委的一封公开信
    本人瞿国珍,男,53岁,兴化市林湖乡魏六村人,于2015年取得建房证,2018年10月份开始建房,现已没路可走,公共巷口被隔壁洪华家全部占用,搭建的活动板房经多次找村建办,请求协调都没结果,找乡领导还是推到下边处理,现举报村建办,一直欺骗我们周边群众,说没有公共巷口,导致余洪华所占用的公共巷口一直不拆除,对周边群众影响很大,现经多处调查取得原始资料,才知道余洪华家占用巷口是不合法的,根据原资料是:余洪华家,东边是夹巷,西边是公巷,我家东边是公巷,西边是新建房,余洪华家住东边,我家住西边,我们两家因共同使用一个公共巷口(六米宽),现全部被余洪华家搭建活动板房占用,导致我家没路可走,可见他家多么霸道,后来才知道,他家有亲戚在村里做干部,叫,从中在村里乡里到处活动找关系,才使得余洪华如此嚣张、霸道。
    经我们夫妻多次到乡主管部门请求解决的情况下,可还是被乡政府负责人姓林的乡长,跟下边相互踢皮球一样,这种做法变相的是在保护余洪华,老说解决,可就是没结果,说没法拆除违建活动房,说以前建的现在没办法拆。国家现在正在打恶、除恶的情况下,竟然如此猖狂嚣张。
    难道我们农民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吗?在发现村建办隐瞒事实的情况下,经我们说出证据,证明有公共道路,可还是不邦我们解决道路问题,余洪华上边有关系,严重存在包庇行为。
    从2018年,住建部发布通知,要求城乡各主管部门要对各地区新增违法建筑,违法搭建,零容忍、坚决强制拆除,不留死角,杀风止乱。
    本人请求市政府、市纪委等相关部门严查此事,还我们群众一条舒适的环境和道路。
                                              实名举报人:瞿国珍
                                              手机:13917207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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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29 09: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实名举报林湖乡村霸,本人保证情况属实

本帖最后由 打恶除恶 于 2019-4-29 09:49 编辑

致辞兴化市政府市纪委的一封公开信
    本人瞿国珍,男,53岁,兴化市林湖乡魏六村人,于2015年取得建房证,2018年10月份开始建房,现已没路可走,公共巷口被隔壁洪华家全部占用,搭建的活动板房经多次找村建办,请求协调都没结果,找乡领导还是推到下边处理,现举报村建办,一直欺骗我们周边群众,说没有公共巷口,导致余洪华所占用的公共巷口一直不拆除,对周边群众影响很大,现经多处调查取得原始资料,才知道余洪华家占用巷口是不合法的,根据原资料是:余洪华家,东边是夹巷,西边是公巷,我家东边是公巷,西边是新建房,余洪华家住东边,我家住西边,我们两家因共同使用一个公共巷口(六米宽),现全部被余洪华家搭建活动板房占用,导致我家没路可走,可见他家多么霸道,后来才知道,他家有亲戚在村里做干部,叫,从中在村里乡里到处活动找关系,才使得余洪华如此嚣张、霸道。
    经我们夫妻多次到乡主管部门请求解决的情况下,可还是被乡政府负责人姓林的乡长,跟下边相互踢皮球一样,这种做法变相的是在保护余洪华,老说解决,可就是没结果,说没法拆除违建活动房,说以前建的现在没办法拆。国家现在正在打恶、除恶的情况下,竟然如此猖狂嚣张。
    难道我们农民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吗?在发现村建办隐瞒事实的情况下,经我们说出证据,证明有公共道路,可还是不邦我们解决道路问题,余洪华上边有关系,严重存在包庇行为。
    从2018年,住建部发布通知,要求城乡各主管部门要对各地区新增违法建筑,违法搭建,零容忍、坚决强制拆除,不留死角,杀风止乱。
    本人请求市政府、市纪委等相关部门严查此事,还我们群众一条舒适的环境和道路。
                                              实名举报人:瞿国珍
                                              手机:13917207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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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29 10: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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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29 10:5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打恶除恶 于 2019-4-29 10:54 编辑

难道兴化的打黑除恶只是喊喊口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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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9 12: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湛江
林中健副乡长就喜欢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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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9 14: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网民“打恶除恶”,关于你所反映的问题,经联系林湖乡答复如下:
1、2006年度,余洪华在瞿国珍目前所建房东边废沟塘填土建活动板房做仓库使用至今。
2、瞿国珍于2015年自愿缴纳1.2万元购买该地块建房(因该地块当时东、南都没有路),当时集镇房地价为3—5万元。
3、瞿国珍房屋建设时,南是原保险所围墙,南边、东边都没有路,北有六米大路出行,现保险所翻建时已按规划向南建设让出规划路,该户南边的路正在与下户对接中,近期打通(瞿国珍应自行拆除堵塞南边道路违建的围墙),今后该户出行南、北都有路可走。
4、余洪华新搭建的活动板房,超面积部分经与当事人沟通对接,当事人同意按规划自行拆除,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落实整改,政府将依法拆除超标占地面积。
                                                                                                                                    林湖乡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9日

点评

难道2006年前的私搭乱建,现在合法化了,我家有个2004年建的房子,因为没证被强拆了,请问该找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5-9 18:16
请正面作答,对于余洪华的违建板房为何不拆,在居民区私建搭建板房难道是你们林湖乡批准的吗,请问林湖乡有相关手续吗,难道林湖乡政府就是这么为民办事的吗?事情没有根本性的解决,敷衍了事,请不要出来答复,混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4-30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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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30 20:06: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公说公有道!婆说婆有理!法制社会我不信小村庄还有村霸!贪污受贿的村干部有我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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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30 20:08: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公说公有道!婆说婆有理!法制社会我不信小村庄还有村霸!贪污受贿的村干部有我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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