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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证据来了!斐讯与京东1亿广告合同曝光,京东或难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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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3 21:2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size=0.19]2019年4月11日,数百名斐讯事件受害者到上海松江经侦,再次将斐讯列为报案对象。同时,网上流传出一份斐讯与京东签订的广告服务框架合同,这份合同成为京东参与斐讯“零元购”宣传推广的关键证据。作为销售平台,京东或难逃责任。
[size=0.14]打开百度App,看更多图片


[size=0.19]斐讯与京东签订的广告合同

[size=0.19]斐讯出事,京东无责?
[size=0.19]2018年6月,斐讯事发,消费者到京东总部进行维权。当时京东回应,作为销售平台,京东对此事无责。那么,斐讯出事,京东真的无责吗?
[size=0.19]根据最新的《电子商务法》,京东涉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size=0.19]涉嫌搭售:法律严格禁止此类行为,比如网上预定车票或机票的时候,你一定遇到过酒店优惠券、接送机优惠券、航空险等默认捆绑的搭售商品。而斐讯在所售卖的路由器等产品中,就放有宣传联璧金融等产品的宣传单。


[size=0.19]广告费用高达1yi

[size=0.19]商家本身违法,平台承担什么责任?
[size=0.19]毫无疑问,在斐讯策划的“零元购”骗局中,斐讯本身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法律责任。即作为商家,斐讯本身就已经违法了。那么,作为销售平台的京东,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size=0.19]因为京东是电商平台,我们还是看《电子商务法》的规定,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size=0.19]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size=0.19]京东“助纣为虐”,与斐讯签订1亿广告合同
[size=0.19]由于斐讯售卖的产品与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没有什么关系,我们只看开头一句,这句话与斐讯事件紧密相关。
[size=0.19]根据法律规定,在斐讯整个事件中,京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斐讯销售的商品(里面搭售的金融产品),是不符合保障消费者的财产安全要求的。并且,P2P类的投资理财产品,是一种较高风险的金融产品,明显存在“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但京东却并未采取必要措施,反而与斐讯签订高达1亿的广告合同,无形中助推了斐讯的违法犯罪行为。



[size=0.19]因此,在整个斐讯事件中,京东难逃其咎。反观阿里系平台的做法,比如淘宝、天猫,甚至是二手平台闲鱼,在斐讯开展所谓“零元购”活动之前,是允许斐讯产品售卖的。但自从斐讯的产品开始搞起零元购活动后,阿里系便全网禁售斐讯的任何产品。
[size=0.19]孰高孰低,一眼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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