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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诈骗200万贷款,农商行支行长徐晓彬与信贷主任任辉内外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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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7 16:0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东湛江
农商行支行长徐晓彬与信贷主任任辉内外勾结,诈骗200万贷款,引咎辞职后就能逃避法律追究吗?

本人刘洋,兴化严家人,电话号码15952682999,实名举报,以下内容如有虚构,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2013年,兴化农商行板桥支行行长徐晓彬跟信贷主任内外勾结,
伪造担保人签字骗取板桥支行200万元贷款由于借款人无力偿还,现在银行要求我偿还200万元贷款。由于此事,板桥支行行长徐晓彬引咎辞职,以此逃避法律的制裁。

事情由于:
行长:徐晓彬,主任:任辉
借款人:蒋久谦
担保人:刘浩,刘洋,解智


2013年,借款人蒋久谦向兴化农商行申请贷款,请刘浩,刘洋,解智进行担保。当时刘浩不肯担保。我也不肯签字。农商行徐晓彬,信贷主任任辉内外勾结,伪造刘浩签名,进行贷款签字。
然后把签好字的贷款合同给我看,骗我签字。当时我不肯签。行长徐晓彬就跟我说,刘浩都把字签了,你也签下吧。在不知道真像的情况下我就把字签了。后来200万贷款下来后,供蒋久谦使用。现在蒋久谦无力偿还,银行要求担保人偿还。


那么问题来了
1,在担保人刘浩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银行伪造刘浩担保人签字,是不是属于诈骗?
2,银行伪造刘浩担保人签字,再来骗取我的签字,是什么行为?
3,银行放贷需要行长徐晓彬跟信贷主任任辉的共同授权才能放款,为什么信贷主任明知有假为什么不制止,是不是属于共同诈骗?
4,行长徐晓彬引咎辞职,是不是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5,信贷主任任辉,工作上的失职,欺上瞒下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希望上级部门严查此事。如兴化主管部门不管不问,我会向泰州,省级部门投诉,直至银监会……


下面是担保人刘浩签字的江苏省司法机关的签定书,鉴定书证明是伪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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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行太不靠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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