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进行抓拍的公告
目前我市城区部分路段设置了斑马线,因机动车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或未停车让行,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频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 为保障行人过马路通行安全,提高驾驶员的文明交通意识,维护我市区和谐、畅通、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交警大队经实地调研,在城区英武路与文昌路路口处、英武路与拥绿园路路口处、英武路交通银行门口、江浙广场北门、红星路与张阳路(盛世花园小区西)、楚水路与二院东路(新世纪嘉园小区南大门)等主要路口、路段,安装了6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对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交警将依法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以上设备自八月十八日起启用。
兴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