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和稀泥 于 2025-10-13 01:25 编辑
关于中堡镇夏庄村上任村支书违法乱纪行为【铁证如山】 一、违法乱纪事实 1.伪造签名:原任村支书在入党前,伪造入党申请书,伪造他人签名(当事人已经作证非本人签名),伪造高中学历(实际小学五年级,全村都知道)。 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4版第八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2.最终目的:伪造入党材料后,非法竞选村支部书记获取权利 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4版第八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疑问:一个靠伪造入党资料“带病入党”的党员,严重违法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伪造他人签名,已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数罪并罚为何不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3. 滥用职权:在任职村支书期间,把权力发挥到“极致” 【1】出售外地墓:利用职务便利为非本村村民提供出售村集体公益性公墓。(目前据我了解公益性公墓从建设初到现在有4穴外地墓,且只有1穴计入公账(5000元),其余3穴款项去向不明) 【2】出售活人墓:利用职务便利为本村村民提供活人墓销售。(目前我统计已销售23穴活人墓)
【3】公墓乱收费:市发改委收费科明确规定村公益性公墓在村集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免费提供给本村村民使用,条件有限的情况下最高收费不超3000元/穴,但实际一直以4000元销售,多收1000元/穴的款项去向不明(公墓到目前为止已售出183穴) 【4】公墓多圈地:从公墓建设开始,村集体从村民手中租了7亩左右的基本粮田(1200元/亩/年)一直续租到现在用于公墓建设,到目前为止公墓实际使用了1亩左右,剩余未使用土地由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无偿贡献给原任村书记父亲耕种,使村集体蒙受巨大损失。 【5】包庇父亲:身为党员村干部,其父亲将杨家舍近10余亩土方私挖出售至吉耿砖瓦厂,没有及时阻止父亲的违法行为,利用职务便利欺上瞒下包庇父亲,没有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导致村集体损失近10余亩土方。(详见卫星前后对比图)
【6】纵容母亲:利用职务便利拖关系,让其母亲评上视力二级残(身体健康,行动自如),非法享受国家对真正需要帮助的残疾人福利,身为党员干部带头弄虚作假,公然挑衅国家对残疾人士的福利政策。
一个靠伪造资料入党的党员干部,入党后没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反而更加肆无忌惮的违法乱纪数条,实名举报相关部门,并没有严肃追究违法者任何责任,仅口头警告。自从村支书职务被开除后(任职期间用个人账户集资修路资金),竟然通过关系调到镇司法所工作(现如今大学生都难找到工作,一个小学五年级都能到司法所工作),不降反升?请问她有文化水平吗?有工作能力吗?她的工资来源于哪里?她是以什么渠道进入镇司法所工作的?以上一系列违法乱纪问题【铁证如山】经镇纪委调查后,并没有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违法者,现依旧正常到镇司法所上班。请镇纪委正面回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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