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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好家风”回归神洲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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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7 21:3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台州
                              让“好家风”回归神洲故里!
                                       刘勇(浙江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会员)

    孟子有句名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亚圣”孟轲这句说在两千多年前的话,却为我华夏民族的伦理道德树起了一杆文明的大旗,支撑起了中华文化和文明的脊梁与骨架。循着这条文化精髓的主流,在神洲大地蕴育了绚烂的中华民族传统精神(道德)文化;也造就了一代又一代的社会精英。流传至今的:《命子迁》(司马谈);《诫子书》(诸葛亮);《颜氏家训》(颜之推);《诫皇属》(李世民);《包丞家训》(包丞);《朱子家训》(朱熹)等等无不是在这条主杆上绽放出来的。虽然,旧时的中国民众的识字率还不到一成,然而,敬老爱幼,友好和睦的家风和社会风气却一代又一代的保持和流传着(除了遇到战乱和大的社会动乱)。故千百年来,中国一直享有着“东方礼仪之邦”的称誉。曾记得我们儿提时无数遍地听过“雷锋叔叔扶老奶奶过马路”的故事,也无数遍地找老奶奶帮扶她们过马路。感到很自然也很光荣。然而,一场“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却使得中国几千年流传下来的良好家风和民风变得荡然无存。
    改革开放四十年给中国社会物质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改变。城市里到处高楼林立,农村里也是到处通车通电,一片繁荣景象。然而,某些地域敬老爱幼、和睦相处却成了稀罕物。弃老不养的有之;养老院护工殴打老人的有之;拐卖妇女儿童的有之;为老不尊,碰瓷扼诈的有之;甚至盗取人体器官去买卖获利的也有之。这些现象为社会敲响警钟,人们开始感觉到一场社会道德沦丧的危机已经降临。面对着物欲横流而价值失落的社会现实,有良知的人们真的领会到了“人不是有了面包就可以生活的”这句世界警句的含义了。我们怀念昔日的好民风好家风,期盼它们的回归。不少人“通常地”认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其最小也是最基础的组织。因此,民风取决于家风,只要家风好了,民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就都会好起来。
    此说笔者以为并不尽然。其实,家风,民风和整个社会风气三者之间是互为前提,互为因果的,并非完全由一个因素来决定其余。
    结构主义哲学理论告诉我们:一切取决于社会结构的本身(这是指整个社会系统的结构)。结构决定了功能,结构不变(哪怕是任何成分的参入),功能始终不会改变。由此可见,并非搞好家风,社会风气就可以变好了。要解决问题就从系统结构的改变入手。这些年,那些被查处的大小“老虎”和“苍蝇”(总数已经超过了一百万),在位时利用权力贪污腐化,狂殓财富,其家人乃至亲属也几乎无例外地“共同贪腐”,并“横行乡里。这些人们看到的已挖出的“贪腐分子”,很可能还只是“冰山一角”!贪腐的存量有待消天,贪腐的增量,有待遏制。“反腐败永远在路上”,道德、法治的建设、完善,“也永远在路上”。
    由于在结束了“十年浩劫”后,处在特殊时期(经济社会面临全面崩溃)的中国,未能来得及进行认真地历史反思和精神文化上的修复便急急地走上了“改革开放”道路,在引入“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后却没有及时跟进、完善必要的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的改革,使得“市场经济”受着权贵经济的影响而发生异化。一度时期,权力腐败便如洪水猛兽般地降临神州大地,呈现出多方位、多领域、大面积的腐败现象。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当今腐败不仅仅在公权力领域,而且渗透到了社会结构的各个层面和领域,甚至渗入了人们的精神骨髓。除了官场腐败,人们还看到了司法腐败,教育腐败,医疗腐败,体育腐败,文化腐败……甚至语言腐败(当然也可以将其纳入文化腐败的一类):这就是中国社会结构的现实状态。当然,必须承认的是,在中国现实社会中仍然有着许多良知者,有敢于挑战威权,公开批评社会、时政,被称为社会脊梁的知识分子,但是,因种种原因,他们成不了主流。
    由此可见,面对这样的社会系统结构,企图单纯从“社会最基础的细胞”家风做起来重塑良好民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必然是徒劳的。由此可见,要创建好的家风和民风,关键是要从社会结构系统的核心内容入手,即从社会的政治和法律制度的改革入手。因为,不从根本上治理好社会腐败(也可以说是社会溃烂)问题,好的家风(不排除个案)不会再有,更难有好民风。
    首先。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人或许会问,传统社会不是也有和谐吗?不错,我们说过,传统社会的历史行程里,是经常有过家风和民风和谐的状态,这是与特定时代的诸多因素的交叉作用相关。如没有战乱,主流社会相对温饱,良好的社会教育(非单指识字教育)等等。然而,最本质的因素是传统社会条件的和谐状态是与小农的自然经济相对应的;而现代社会的市场经济则只能与民主法治相对应。
    改革开放四十年了,中国社会已经不大可能回到自然经济状态了,所以完全重塑传统的和谐只能是一个梦想,没有现实的可能。时代的变迁,人们的思维和价值标准也应当变迁,完全用传统的那一套是得不到正确的答案的。
    按照传统的逻辑,相当多的人期望(寄希望)中国此时能出清官,能对贪官污吏和社会各种不公现象实行“严刑峻法”,认为这样就可以解决中国的风气问题了,就可以使公权力的握有者“不敢贪,不能贪,不去贪”了。这种观点不仅在老百姓中,甚至是相当高位的领导者也都有存在。
    因此,我们只能说这种观念只是停留在(小农)自然经济状态,不可能解决实质性的社会矛盾。数以百万计的贪官污吏被查被抓,权力腐败问题解决了吗?显然没有。许多问题还朝着更严重更严峻的方向发展蔓延。现代市场经济,都必须是法治经济。只有在社会法治建全的前提下,社会才可能健康有序和谐地存在与发展。
    或许不少人会反问:我国不早就是法制社会了吗?的确,我承认,中国有法制,在某些意义上它还很强大。“文革”结束后,客观上有了对人们行为进行法律规范的强烈愿望和要求,推动了中国社会进入了建国以来新一轮法制建设的时代(在此之前仅有一部“宪法”和一部“婚姻法”),从80年代到现在,已经建立了几百部法律部门,加上地方和部门法规,除了个别重要的法律还缺位外,法律文本也可堪称世界之最了。
     然而,应当明确的是:法制不等于法治。中国的法制历史可以一直追溯到三千多年前的商代,但那个法制与我们社会现在需要的法治有半毛钱关系吗?没有!因为那是王法。那样的法只是为统治者和统治者集团的利益服务的,并非是社会公平公正的尺度。因此,只要统治者和其集团利益的需要,这种法是随时被扭曲被改变的。
    现代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法治是宪法统率下的法治,是“主权在民”的法律制度。法律不是统治者维护自身利益,镇压被统治者人民的工具;相反,而是最广大的社会公民用以维护自身利益,监控握有公权力的“统治者”行为的工具。由此可见,两种法之间的差别还不是一般的大。只有实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才能彻底掀翻“那个滋生并长满了蛆虫的茅坑”,从根本上去治理权力腐败问题,这样整个社会溃烂也就不难解决了。有了现代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障,社会风气就可以好起来,有了好的社会风气,好家风就得到了培育和生存的环境。所以说,中国社会制度的变革,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秩序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建树社会好风气,回归好家风的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任务。然而,这项工程也是最艰难的,它必然要强烈地冲击各利益阶层,尤其是对特权阶层和权贵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的冲击。因此阻力毕竟是会巨大的。
    其次是加强多层次教育。好家风好民风的建树很重要的要素就是教育。包括党风政风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等各个方面,还包括了政治,法律,道德,文化等等各个层面的知识。因为在公民社会,社会风气的良好与否关键取决于公民普遍的受文化教养的水准状况。很难想象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文盲众多的国度能有普遍的高道德素质的人群。必须是传统和现实,东方和西方,继承和创新,历史和现代相结合的教育。
    当今中国的教育很重要也是非常迫切的一项内容是“十年浩劫”—“文革”的深刻反思和批判。因为“文革”彻底地砸碎了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和道德观,给人们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创伤,迄今没有修复;许多“文革”产生的陋习却遗风犹存,如崇尚“斗争哲学”,抛弃了“与人为善”的传统风格;还有狂妄自大,吹牛拍马,造谣中伤,弄虚作假等等,无不遗传着“文革”的“风采”。可以说,不深刻地反思“文革”,这些糟粕在人们的灵魂中是很难清除掉的。由此可见,我们需要的为了我们的下一代和以后的世世代代的教育,必须是真实的,科学的,面向文明与未来的教育,是为了育人而不是误人,是为了醒脑而不是洗脑的教育;是为了启发人的智慧而不是对人进行蒙昧的教育。
    因此,就现实而言,乃需要对我国现存的教育体制,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进行认真地改革,与世界文明社会接轨,使之成为中国社会现代化的构成部分。
    第三是媒体的改革。媒体是党的喉舌,也是人民的喉舌。不仅要让人民能通过媒体赞颂那些好家风好民风,更能对那些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掲露、讽刺和批判。将真善美和假丑恶真实地呈现给世人,让社会更加阳光。
    我相信,能做到这些,好家风好民风是会回归神州大地的。(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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