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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一业主买房七年一直未入住 后被莫名被拍卖变成别人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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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9 21: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东清远
最近,淮安市涟水县居民朱女士向我们新闻热线02583195110求助说,7年前她在当地的一个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一直没有装修入住。但在今年5月份,朱女士惊讶地发现,有人把她房子的锁换了,并且还安排工人进行装修,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业主:买房七年迟迟未入住 房子被他人换锁装修】
朱女士购买的商品房位于涟水县近水楼台学子苑小区,由于门锁被换,朱女士无法进入房子的内部。
朱女士说,她的这套房子是2014年购买的,总价近30万元。当时签订了正规买卖合同,并取得了住建部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
但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这套房子迟迟没有办理不动产证。这之后朱女士一家人长期在苏州打工,房子也就一直空着。到了今年5月份,朱女士突然接到姐姐的电话,说她的房子里有人在装修。回到涟水后,朱女士经过打听后得知,她购买的房子早在2019年4月,就被涟水县人民法院查封后,拍卖给了第三人。
法拍房购买者表示,不知道这房子有争议。
朱女士百思不得其解,名下的房子怎么就被法院拍卖给第三方,自己还没有接到通知。
【法院:房子登记在开发商名下 住建局证明为可售】
记者了解到,近水楼台学子苑小区的开发商是涟水中泽锦华房产公司,由于相关负责人已经去世,现在无人处理朱女士遇到的问题。在涟水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告诉记者,由于没有办理不动产证,朱女士购买房子的产权一直登记在开发商名下。因为开发商与他人存在经济纠纷,在2017年的时候,法院查封了开发商名下17套房产,这其中就包括朱女士购买的那套房子。
涟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朱行江说:“开发商那边也没有跟我们提到这套房产已经出售,并办理了网签备案合同。2017年7月11号张贴查封公告后,查封公告期间没有人向我们主张权利说这套房产已经网签,不能买卖。”
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拍卖之前法院还专门到涟水县住建局查询房屋状态。对方提供的证明也显示朱女士购买的那套房子是可售的。
朱行江说:“2017年7月份查询的时候,这套房产是处于可售状态,这是明确的。房产登记在被执行人也就是开发商名下,而且处于可售状态。如果法院不拍卖,申请执行人那边会有意见的。”
但事实上,早在2014年买房时,朱女士已经取得了商品房备案证明。
涟水县住建局开发科科长蒋刚初说:“网签备案等于房子已经对外卖了,肯定不可以显示可售状态。”
【律师:法院拍卖过程合法有效 业主可以依法追责】
既然已经网签备案,涟水县住建部门为何会给法院出具房屋可售的证明?由于事发已经几年,住建部门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律师指出:从现有证据来看,住建部门没有如实告知法院房屋的真实状况,存在一定的行政过失。而法院整个拍卖过程是合法有效的,并无任何过错。
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波说:“从法院的角度来讲,住建局已经告诉你是可售状态了,拍卖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法院知道你这房屋是已经备案并销售出去,那么就会牵涉到第三人。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以及现实的操作,法院是不会进行拍卖的。”
朱行江说:“我们表示理解。但是作为我们案件的拍卖来说,我们程序已经走完,案件再取消拍卖也不现实。”
由于已经过了执行异议追诉期,律师建议朱女士可以依法起诉开发商及住建部门,主张相关损失和赔偿。涟水县人民法院也表示会向朱女士提供法律帮助。
在这里我们也提醒广大购房者,房屋的不动产证是购买房产行为合法有效的证明,是构成完整房产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买房之后,我们一定要督促开发商及时办理房不动产证和其他的相关证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朱女士已经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也相信法律能为朱女士讨回一个公道。另外我们还有个疑问,当时涟水县住建部门给法院的提供证明为什么不属实?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失职行为?我们也希望当地的纪检监察部门能介入调查,对此我们栏目也将继续关注。
(王兵 韦少华 报道)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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