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3号,我们去陈口安置房(文昌花苑)物业处领取钥匙(1幢1楼临时办公室),除缴纳正常费用外,被告知要缴纳水电370元和天然气2800元,合计3170元整。咨询物业人员却别告知这仅仅是代收,收据上面还有 兴化市经济适用房建设有限公司这家公司的发票专用章。不清楚这是什么费用,于是咨询兴化市新奥燃气,新奥人员告诉我,他们不收取任何初装费,仅仅是向开发商收取材料。 我就不明白了,什么材料需要2800元。而且根据国家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 发改价格〔2019〕1131号这个文件来看,无论是开发商还是新奥公司都没有权利收取城镇燃气初装费用或者变相费用。 我希望有关政府部门能够重视这件事,及时处理,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国家发改委取消燃气初装费
国家发改委:取消燃气初装费、接口费等不合理收费! 2019年6月27日,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取消城镇燃气工程安装不合理收费。包括:开口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涉及市政管网到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初装费、接驳费、开通费等费用,以及其他成本已纳入配气价格的表具更换等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并不得变换名目另行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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