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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兴化开出首张防疫产品违法行为“罚单”,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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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4 10: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对哄抬物价、未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和从严打击。日前,江苏省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就查处了一起涉嫌销售假冒“3M”口罩、危害群众健康安全的特大售假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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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月29日,有群众举报,泰州金诚富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经营的药店销售假冒3M防护口罩,接到举报以后,兴化市市场监管局立即抽调执法人员对这家药店进行了执法检查。
现场调查时,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药店工作人员先是否认存在口罩销售记录,后又称店内所谓的3M口罩已全部售完。但执法人员并没有轻信店员的说法,经过现场查找,在这家药店的仓库内,最终找到了未售完的68只3M9501和9502的防护口罩。这批“3M”口罩,在包装上明显与市场上销售的3M口罩存在一定的差异。

      经查明,该店以15元/只的价格从安徽省和太县华源药械有限责任公司购进了800只3M口罩,共分3M9501型、3M9502型、3M9502V型三种类型,合计进货款12000元,并以20元/只的价格对外销售,获利15500元。经3M中国公司紧急鉴定,这些口罩都属于假冒商品,截至案发,现场剩余68只未曾销售。
       根据以上违法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兴化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对涉嫌假冒的口罩实施扣押封存的行政强制措施,鉴于事实清楚、相关证据充分,2月1日,向当事人依法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建议拟对违法药店处以没收假冒“3M”口罩68只,并处罚款人民币250000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的消费者
      采购口罩等防疫用品的时候,请大家到正规的超市、药店,并留存相关的采购凭证或者发票,当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这就是保护合法权益的凭证,其次,我们要提醒广大的经营者,请大家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在防疫期间将对哄抬物价、囤积防疫用品、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防疫产品等行为严厉查处,严厉打击,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健康安全。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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