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出租汽车乱涨价、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根据《兴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的要求,为规范出租汽车市场运营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出租车要规范经营,严格按照计价器收费,不得乱涨价、不得拒载、不得违规拼车。 二、出租车要进一步做好文明服务,担负起社会责任,在做好自身保护的情况下,主动要求乘客配合戴口罩乘车、主动询问乘客身体健康状况,遇有发烧干咳等不适现象的乘客及时汇报市疫情防控指挥中心(疫情防控指挥中心号码:80791197)。 三、严查“黑车”、“网约车”非法经营,请全体市民积极配合,自觉抵制。 对相关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我处将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顶格处罚,以保障合法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和行业稳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兴化市运输管理处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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