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论坛

  • 0523-8282 8008
  • 风雨兼程十六载,一路高歌写辉煌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69268|回复: 1

[兴化今日事] 重罚!倒计时18天!兴化市政府召开这一重要新闻发布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1-12 08: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北京

11月11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史道智副部长主持,市融媒体中心、兴化政府网、兴化头条、兴化论坛等10余家媒介应邀出席发布会。

640.webp.jpg

市禁放办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宗华出席发布会,向媒体记者介绍了全市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管理架构、处罚措施,并和政法委、城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就“我市在禁放区域、限放区域、禁放地点、禁放时段有哪些具体规定”等问题共同答记者问,指出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几千年来的传统习俗,为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全市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工作目标和序时进度。具体从四个方面推进实施:

一是强化宣传发动。将宣传引导置于禁放工作首位,将面上宣传和重点宣传结合起来,利用一切资源、借助一切手段,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真正让思想上“知道”变成行动上“做到”。


二是强化源头管控。依法撤回禁放区内7家零售点经营许可证,12月1日起,禁放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同时,全面加强监管。


三是强化巡查执法。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组建常态化巡查队伍,建立管控网络。重点管控时段,实行全面巡查,严格查处违法燃放行为。具体做到三个“第一时间”,即:一旦发现违法燃放行为,巡查人员第一时间现场制止劝导,公安机关第一时间调查取证,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由市禁放办第一时间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四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110”、“12345”热线等途径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于举报属实的,给予适当奖励,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监管的积极性。

640.webp (1).jpg

市禁放办全体成员;昭阳街道、临城街道、垛田街道分管负责人,以及禁放区内的社区(村)主任;市公安局办公室、政治处、治安大队、开发区、牌楼、南沧、英武、新城、垛田派出所负责人及相关民警代表参加新闻发布会。


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兴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现将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通告如下:

第一条  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本市规划中心城区内(即规划S231省道改线段、S351省道、S333省道所围合范围,总面积约188平方公里,省道外侧50米范围纳入中心城区管理)。

第二条  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不得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燃放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查禁违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第三条  本通告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兴化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31日

市政府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兴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现将我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通告如下:
第一条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本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的其他乡镇(街道)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每日二十一时至次日七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共六天)除外。(禁止燃放区域为本市规划中心城区:S231省道改线段、S351省道、S333省道所围合范围,总面积约188平方公里,省道外侧50米范围纳入中心城区管理)
第二条  在限放区域内下列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中考、高考期间;
(二)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三)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大活动保障期间。
第三条  限制燃放区域内下列场所和地点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纪念馆、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周边二百米范围内;
(四)军事设施保护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铁路线路和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建筑工地、架空通信线路下方、输油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
(五)学校、幼儿园、儿童福利院、科研机构、养老机构以及周边二百米范围内;
(六)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医院、商场、集贸市场、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
(七)李中水上森林景区、千垛风景区、徐马荒风景区;
(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和地点。
第四条  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不得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燃放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查禁违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第五条  本通告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兴化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31日




上一篇:触目惊心!兴化市中医堂美容院化妆品被央视曝光!
下一篇:面对黑心开发商,老百姓投诉无门。
发表于 2019-11-13 10: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茂名
好事!城区人口密度大,噪音比较严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懒得打字嘛,点击右侧快捷回复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