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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5 09: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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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苏
兴化市安丰镇政府人情执法,保护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现在乡领导,天不怕,地不怕,知法犯法,什么违法的都敢做。
故意歪曲事实,虚构伪造虚假材料,并盖 “人民政府公章”,大胆欺骗泰州市政府,江苏省政府,及中央相关部门及领导一百多次!
我举报江苏省兴化市安丰镇黄庄村刘风举一幢整体(两层14间)违法建筑一年来,安丰镇政府某领导一而再,再而三的出面充当保护伞,保护关系户的违法建筑。
目前安丰镇某个领导竞然做出十分荒唐的措施,一栋整体拆了十间,还保留4间,真不亏是腐败官员!
不知道里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猫腻!是腐败?还是官官相护?
如果整体是违法建筑,理应全部拆除,难道十间是违法的,4间是合法的吗?
这栋整体2层14间违法建筑位于安丰镇国蟹市场西2公里,公路南侧,黄庄村委北侧,曾在218年10月16日,兴化国土资源局出了函:兴国土监改字[2018]04001文件,鉴定此栋为违法建筑。
这栋违法建筑明明是违反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 “空地新建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建筑物” ,为什么到你们这些腐败官员嘴里就变成“旧厂房原址翻建”,并且你们歪曲事实、故意伪造虚假材料,盖上 “人民政府公章” 去大胆欺骗省级、中央一百多次,看来你们是官官相护、到了如此何等的腐败地步,难道“人民政府公章”是你们腐败的道具吗!!!
如果你们始终认定为“旧房原址翻建”,那你们就应该安照我国相关法律,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举证相关人证及书面证据!
希望安丰镇政府相关领导给我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联系电话13861878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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