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6日晚,我母亲(王道华)在兴化市昭阳镇王家口红绿灯向西200米左右的大地蓝南大门门口处散步,被一辆由西向东骑行的二轮车撞伤后,该车主肇事逃逸,至今未出现承认事故的发生。事发后我家人立即报警,我母亲被120急救送往兴化市人民医院,左脚骨头断裂。30多天来,我们多次到兴化市开发中队询问案情,至今未果,总是敷衍回复说回家等消息(上午在办公室从来没遇到、约到,下午没有4点见不到人),有问题会与我们联系(至今无人主动联系我们告知情况),这种事情急不来,就这一情况求助并提出以下疑问:1.在如今的法制社会,二轮车撞人后肇事逃逸,30天未有结果,是逃逸者高明有反侦察意识,还是我们的交警同志手上案情过多,没有时间拨冗处理?2.现在的路都是大投资建造的,路上的监控只是摆设,还是只是用来拍摄违章?我们通过案发现场情况,自我推断逃逸方向,走访路边私人监控了解到的信息提供给交警部门后期是否认真接收和进行后期的跟踪?3.是不是必须是发生重大案件了,轰动市里的所有有关部门,才会得到相对应的部门关注,那这些所谓部门的设立存在的意义何在?所谓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否只是一句空话?就以上问题求问相关部门,我们的权益如何有保障,我们遇到事情该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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