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 、9日,兴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安丰交警中队民警在对电子警察抓拍监控系统进行巡查时,接连发现并查处两起故意遮挡车辆号牌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8日下午2时10分许,兴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安丰交警中队民警,在对该市安丰镇振安路违停抓拍系统进行巡查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前号牌被人为遮挡。中队执勤民警王正康等立即前往查扣。经查:54岁的安丰人刘某,驾驶车号为苏MDF×××小型轿车到该镇某浴室洗澡,因其是本地人,“知道”此处有监控抓拍,不能停车。刘某下车后没多想便顺手从车上拿来一张广告纸片蒙在了前号牌上实施遮挡,以逃避电子警察的摄录。
9日上午9时40分许,扬州市邗江区38岁的秦某驾驶苏KH5×××中型厢式货车到安丰镇振安大桥处送家用电器,因其听老板说过,这个地方有监控拍照,之前曾被“处罚”过,嘱咐他要“注意”点。“记住”了老板的话,秦某却没有从中吸取教训,而是从自己车子上拿来一条毛巾挡住了前号牌,一副手套遮在了车子的后号牌,以为时间不长,卸完货就走,哪知不一会工夫,安丰交警中队民警就到达了现场。
目前,两名驾驶员均承认各自故意遮挡车辆号牌以逃避电子警察摄录的违法事实。警方依法对刘某、秦某故意遮挡车辆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200元罚款和驾驶证一次性扣12分的处罚。同时因秦某持有B照,民警还将依法对其进行“降证”处理,并且在三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和取得B照及以上驾证的资质。二位均对自己所耍的“小聪明”后悔不迭。 来源:扬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