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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呼声] 一纸证明 两种态度 ——机关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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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7 12:5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笔者前期通过省政务平台反映母亲因脑出血等多种疾病长期住院至今,花费医疗费若干,经济困难,她因保洁拖地地面湿滑导致骨折起诉物业公司,法院告知根据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免交上诉费,但需基层组织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原户籍所在地以原地址已拆迁多年,不居住在那里为由表示不好出具,这个理由相对来说比较客观,但实际居住地在垛田镇,上次的工单回复垛田镇政府民政办以不了解情况,人在外地为由拒绝出具证明,泰州12345回访,转述垛田镇民政办受民政局委托,答复笔者母亲有退休工资为由不属于经济困难群体。听到此处,服务对象出离愤怒,当时该民政办公工作人员来电时,已跟她说明实际情况,笔者母亲因摔倒现场无视频监控,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败诉,自己垫付了诉讼费和三千多元的九级伤残鉴定费,二审不想再垫付了,所以要求出具证明的用途只是交给法院审批免交上诉费704元,能否批准还是未知数,并不是要求申请经济补助或低保费用。第三次工单回复笔者仅仅提供了一张住院发票,自费两万多元,不能认定为贫困为由拒绝出具证明。而笔者在工单里明确注明有关资料见附件,因省12345微信平台只能发五张照片,如需要更多资料,请致电本人索取。但兴化市民政局和垛田镇政府民政部门在办理此事时不知出于何种顾虑,固步自封,懒政怠政,违反“四风”,不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暴露了官僚主义本位主义极其严重,根本不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处理,死搬教条,不会灵活变通处理。难道按照他们的逻辑思维,是不是群众家里揭不开锅了才叫经济困难?是不是没有任何收入才肯出具证明?
       万般无奈之下,笔者又通过省12345,像居住地社区反映情况。先看看南京市基层组织对于同样的事情是如何回复处理的!‘ 办理措施与结果:关于居民反映要求开具经济困难证明的问题,社区非常重视,接单后工作人员2018年9月10日与诉求人联系,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告知诉求人开证明所需手续,也将尽快为诉求人办理,诉求人表示满意。’        现在证明已开具,服务对象交给该社区的材料和提交给兴化市有关部门的一样,都是医院诊断证明,医疗发票,住院记录。笔者母亲何况还不是南京市户籍,按照兴化市有关部门办事逻辑,南京市基层组织完全可以因我母亲不是南京户籍为由拒绝出具证明,但人家没有这么说,而是根据这些票据和笔者陈述判断出因病致贫的事实,从而不设置任何人为障碍就出具了证明!难道兴化市有关部门认为该社区是滥用职权吗?是不按规定办事吗?
         从对待笔者同样的诉求,要求出具一纸证明,却是两种不同的处理态度,兴化市有关部门不应该反思自己的工作作风吗?不应该向南京市一个最基层的社区学习吗?民政局和垛田镇政府作为兴化市政府序列的组成部分,难道通过对诉求的处理态度对比不觉得汗颜吗?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不让一个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在笔者母亲罹患严重多种疾病,濒临死亡,花费了昂贵的医疗费,举债治病,只为救命!而兴化市民政局和垛田镇政府仅仅以她有退休工资为名就拒绝出具证明,还有没有一点人性的温度?还有没有做到特事特办?还有没有做到以人为本,为民解决实际困难?莫说是企业普通职工的微薄退休工资,就是公务员工资治疗脑出血和老年痴呆症等多种重病都无济于事!民政局和垛田镇政府民政办工作人员还有没有一点常识?!
        兴化市民政局和垛田镇政府民政办根本就没有吃透笔者诉求内容,就妄下结论,实乃严重不负责任,他们推三阻四,生怕开了证明,就会犯严重的政治错误,就会丢了乌纱帽!既然能通过人社局插到笔者父母退休工资,更应该能通过该局医保中心查到我母亲自从2015年至今长期住院的记录和医疗费用,但他们“算盘珠子不拨不动”,却以申请低保的程序办事。自从今年8月29日向省12345发了三张工单直到现在,期间泰州和兴化12345也多次联系我,我又让他们把我的不满意的意见反馈给民政局和垛田镇政府民政办,来来回回六次之久,近两个月一直没有解决问题。由此可见,机关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当地政府很有必要对这些部门的不作为严肃查处,还笔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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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3 15:5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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