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化市召开效能建设“蜗牛奖”评定会议,表决产生了2018年兴化市效能建设“蜗牛奖”,兴化市2018年效能建设“蜗牛奖”5例,涉及8个单位。
兴化市自2016年设立“蜗牛奖”以来,共评选产生9例“蜗牛奖”,涉及部门和单位13家,社会反响强烈,得到干部群众普遍支持和认同。在市效能办跟踪督办下,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均能正视问题,严肃处理,立行立改,同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促进作风改进和效能提升,一批“久拖未决”的问题得到“马上就办”,一些作风效能建设中存在的“固症顽疾”得到根治。
两年来的实践,“蜗牛奖”已经成为我市反向激励作风效能提升、倒逼各项工作快推进快落实的有效机制。今年泰州出台了效能建设“骏马奖”,旨在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激励,褒奖敢担当、勇作为、快落实的人和事,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拒当“蜗牛”,争当“骏马”的风气。
1.被认定对象:中信银行。认定事由:精准扶贫作风不实、消极敷衍。按照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中信银行挂钩帮扶荻垛镇野陈村,但帮扶资金、项目迟迟未能到位。挂钩村村干部多次主动上门与该行对接沟通,效果甚微,甚至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镇村干部反应强烈,对全市整体帮扶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经调查,2017年,该行未与挂钩村落实任何扶贫发展项目,经全市通报和多次督办后,才提供帮扶资金1万元,与市级部门帮扶要求差距较大。 2.被认定对象:垛田街道农路办。认定事由:对民生诉求推诿拖沓,不担当履责。今年8月,群众多次向垛田街道反映,我市野行大桥东一公里得胜湖路边,多处交通信号指示灯损坏长达数月,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希望主管单位尽快修复,确保道路出行安全。该街道在接到群众反映后,未实地调查了解情况,且推诿塞责。8月20日,群众向政务办12345热线投诉反映该问题,垛田街道答复十日内整修完成,但该处交通信号灯故障至今仍未修复。 3.被认定对象:合陈镇锦贤村。认定事由: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不力。该村畜禽禁养区内9家养殖户将未经处理畜禽粪便直排入河,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通报此事,但收效甚微。根据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要求,9月底前应全面关停拆除禁养区内养殖场,但该村关停拆除工作至今仍无实质性进展。 4.被认定对象:荻垛镇国土所。认定事由:对职责范围内工作监管不力,拒不作为。2016年10月下旬,荻垛镇七子村村民周从荣私下流转土地24.8亩用于开挖蟹塘。荻垛镇国土所作为监管部门,对查处该类破坏耕地,违规开展提水养殖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责任,但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仅下发停工通知书,后续未采取任何有效整改措施,截止目前,已开挖蟹塘仍未复垦到位。 5.被认定对象:市住建局、建工局、国土局、规划局等四个部门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认定事由:审批事项未按要求统一进驻,影响改革进程。2017年,我市全面推行行政审批“3540改革”,要求涉及企业项目投资审批的16类审批(服务)事项,应于规定时限内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集中审批,以缩短审批流程,方便办事群众。但至今仍有半数审批事项未按要求进驻,或虽已进驻,但未能真正实现窗口办理,主要涉及市住建局、建工局、国土局、规划局等四个业务办理窗口,导致全市“3540改革”推进受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