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镇在编事业单位人员状告政府要求全额发放工资福利 目前海南镇在编国家工作人员收入:正科约14万,副科约12万,中层干部约10万;事业单位负责人约5万,普通工作人员约4万。这里含补贴、福利但不包括考核奖金和灰色收入。为什么差距这么大?(收入到底多少,以人社局工资科批文标准+考核奖金为准,估计最高的应该不会低于15万。)
全体在编事业单位人员提出:我们领导干部(公务员)“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甘于奉献”。而现在领导收入是对照中央、省市文件精神一个不少按实发放,可事业单位同样对照中央、省市文件精神不但不发津贴、补贴、福利,连基本工资都“打折”发放。兴化市人民政府明文规定:从2017年事业单位要全额发放工资。 现在海南镇全体在编事业单位人员联名写信,五月初已经向省委巡察组反映,5月11号上午又向兴化市第一巡察组反映。
5月10号向“兴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结果“不属处理范围”,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月11号下午依法向兴化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作人员已经受理并且答复:一周后有结果(材料收去了,没有任何书面东西给当事人)。
5月18日再次到法院,工作人员答复:你们这案件特殊,再给一周时间,我们法院一定去你们海南镇调解(同样此次还是没有任何书面东西当事人)。 5月24号再一次到法院,工作人员答复:请再给一个月时间我们与海南镇政府协调,一个月没有结果,我们就那个(可能指立案,同样此次还是没有任何书面东西当事人)。这里大大的质疑“公平、公正、。。。”了。 现求助于网络媒体,强烈要求:不与公务员比工资,但求按上级政策足额发放他们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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