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兴化林湖某养殖户在有关部门抽检中,被查出孔雀石绿超标,兴化市水产局、公安多部门联动依法进行查处。
目前,非法养殖户已经被拘留。
昨日上午,依据《食品安全法》和《渔业法》相关规定,针对林湖养殖户孔雀石绿超标案,兴化水产局执法大队、公安相关部门同时采取清塘行动,对超标的鱼塘中鱼类进行填埋,26日上午,共对约6万斤鱼类作了无害化处理。
关于孔雀石绿,你了解多少?
孔雀石绿是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一种带有金属光泽的绿色结晶体,既是染料,也是杀菌剂,具有高毒性、高残留和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副作用,由于没有低廉有效的替代品,孔雀石绿在水产养殖中渔民2002年以前用它来预防鱼的水霉病、鳃霉病、小瓜虫病等鱼病,而且为了使鳞受损的鱼延长生命,在运输过程中和存放池内,也常使用孔雀石绿。
2002年我国将孔雀石绿列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中,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在我国农业行业标准中将孔雀石绿列为水产养殖禁用药物。
什么是无害化处理?
无害化处理是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填埋处理,焚烧处理,堆肥处理三种方法对不符合检验标准或发生疫病的水产品、畜禽等进行处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促进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无害化处理制度》规定,无害化处理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此次我市两单孔雀石绿超标案采用的是填埋处理方法,即将受污染鱼类填入已预备好的坑中,撒上生石灰,盖土压实,使其发生生物、物理、化学变化,分解有机物,达到减量化和无害化的目的。今后我市渔政部门将继续履行监督执法职责、严厉打击水产品添加有害物质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现场处理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