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原兴化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戴南中队副中队长徐亚东涉嫌受贿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庭审。市直各单位党政负责人、驻泰国有企业党政领导共130多人旁听了案件庭审。 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间,徐亚东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贿赂的人民币290370元以及价值人民币6000元的苏果超市卡,合计价值人民币296370元。 案情回顾 2016年12月,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原兴化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戴南中队副中队长徐亚东以涉嫌受贿罪予以逮捕。2017年9月21日,兴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市了原兴化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戴南中队副中队长徐亚东涉嫌受贿罪一案。 因受贿情节多达15笔,案情较为复杂,该案庭审持续了六个小时,合议庭成员及值庭法警均放弃午休时间,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徐亚东在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利用协调处理纠纷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的财物、甚至主动索取。本案中行贿人钱某因厂房建设屡遭阻碍,多次向戴南派出所报案,但一直未妥善解决。后来听人说,这事找徐亚东准能成。2016年10月16日晚,钱某带着一万元现金找到徐亚东,请他帮忙处理厂房纠纷。徐亚东收下后称明天他值班,让钱某直接去报警。在后续处理过程中,徐亚东又收下钱某5万元好处费。 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徐亚东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据了解,当天的庭审是“千名干部观百庭”活动开展首场庭审。我市将通过开展“千名干部观百庭”活动,以身边的真实案件,对领导干部开展直观生动的法治教育,达到“观庭一次、警示一片、教育一批”的效果,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办事的意识,守好纪律红线,保持洁身自好,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深入推进法治泰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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