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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海南镇司法所长比海南省司法厅长还要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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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8 15: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东湛江
海南镇司法所长比海南省司法厅长还要牛!


在老百姓心目中,司法所长理应是法律与纪律的忠实践行者、公平与公正的坚定捍卫者。群众是这么认为的,可咱们海南镇司法所长唐广义大人一定不是这么想的,他用“罔顾法律、践踏公平”的实际行动证明了“权比法大、我说了算”职业霸气。这位海南镇司法所长,一下子就把人家海南省司法厅长比下去了,真给咱大兴化长脸!
诸位如有不信,且听我一一道来(绝无虚言):
引 子

位于垛田王横有一家脱水厂,厂内临河有一设备业已废弃。今年3月23日,厂方与三枚屌丝(李某、杨某、李某)达成意见,拆下来作为铁疙瘩变卖倒腾几个小钱。由屌丝之一李某找切割工陈某实施拆卸,不巧陈某没空,便介绍同行唐某(海南乡唐良村唐家一组村民,56岁),唐某欣然前往。活不复杂,唐某在作业中对身边的李杨二人说:片刻就好,你们忙去,不用看着我。二人于是散去一旁。不料天有不测风云,忽听唐某大叫一声,二人急奔趋前,发现唐某已落水,杨某不及脱衣纵身入河负其上岸,旋即就近打车送往市人医抢救,终不治。随后,至垛田派出所接受询问,一五一十告知相关情形,垛田警察表示:移交海南司法所,随时听候。于是惴惴而归。
在本文第一男主唐广义粉墨出场前,有必要交代一下:经事发现场勘查及照片显示,明显可看出事故因切割工唐某主观操作不当造成(该设备应由上至下逐层切割,但现场情形是:上面没怎么动,下面的已抽出,造成上面的掉下来,砸中唐某)。就此,二李一杨咨询律师,律师表示:此属安全生产意外事故,如死者确有操作不当,应负主要责任。当然人死为大,从道义上讲,你们也应给予一定经济赔偿。
下面进入司法调解,早已在后台摩拳擦掌的唐广义奋勇走上台前:
第一次司法调解

3月25日,二李一杨应通知要求前往垛田派出所与死者亲属进行调解,垛田司法所严红旗所长、垛田派出所有关警员参加,并解释:之所以未按约定移交海南司法所,系因海南司法所唐广义所长是死者的本家族人,为了避嫌,调解仍在垛田。乍一听冠冕堂皇,荒唐的是,“避嫌”的唐广义毫不避嫌地出现在了调解现场,并毫不避嫌地担当起“第一调解员”角色。
几乎就是一场闹剧。二李一杨表示:对于唐某的意外身亡表示同情,愿意按照相应责任给予经济赔偿。唐广义霸气打断:“不需要鉴定,你们三个必须负全责,146万一分不能少,2天之内交钱!”整个调解过程中,对于唐所长的霸气言论,垛田司法所严所长(名义上的第一调解人)充分表示了对唐所长的尊重以及二人之间的心心相印。
至于为什么不需要认定责任,为什么三人必须负全责,唐所长及垛田司法所、派出所绝口不提缘由。
第二次司法调解

3月27日,仍然在垛田派出所,“避嫌”的唐广义所长仍然没有避嫌,见面就问二李一杨要钱。唐所长声色俱厉:“我说的146万,数额基本不会变。就像称秤,翘一点坦一点没有多少来去。”
二李一杨惶恐表示:“没这么多。为表对死者的尊重及对死者亲属的歉意,先行支付丧葬费,好让死者暂且入土为安。”虽然法有规定丧葬费用约3万多,但三人现场给了6万元丧葬费。至于那一百多万,三人恳请:“实在拿不出那么多,能不能降降?况且总要分出个责任来吧。”
唐广义暴怒:“不按这个数给,人家到你们那儿冲家别怪我们!”(这句话很生猛,后果见下文)
整个过程仍然不提责任区分,垛田司法所和派出所仍然充当着与唐所长同气连枝的亲密战友角色。
第三次司法调解

3月29日,鉴于前两次根本不提责任区分,而是一边倒地对二李一杨拍桌子打板凳。三人请了律师前来参加调解。该律师分析表示:所谓146万中的很多核算方式不当,尤其死者是村民身份,按照非农性质核算,存在较大出入(死者为农业户口,身份证、户口本为证)。而且死者唐某存在违规操作的主要责任。
唐大所长再一次擅自替死者亲属、垛田司法所、派出所做主:这样吧,你们三个赔个一百零几万,死者承担25%的责任。(许是觉得律师不好糊弄,许是他忘记了前两次一个字儿不能少的断言。)
律师表示:仍然不合理。如调解不成,死者亲属可依法提起诉讼,由法庭判决生效。同时表示,作为一件安全生产事故,唐某作业时所在的脱水厂也应同时承担责任。
唐所长又一次暴跳如雷:“别怪人家抬尸闹事,到你们家烧纸、烧花圈……”
死者的儿子在一旁附和:“让你们出不了门!”
几乎同时,二李一杨中的杨某接到电话:死者亲属已经到家里烧纸闹事、恐吓家人……
此时,调解尚未结束。
只能说,唐广义所长不但有霸气,而且还神机妙算。
细思极恐……列位看官自行体会。
被纵容的罪行

    从3月29日下午起,死者唐某的亲属20多人涌入杨某家中,躺在杨家的床上,将杨某妻子挟持,不准吃饭不准上厕所不准睡觉,肆意谩骂威胁。30日上午,杨某妻子身心不堪承受倒下,有村民看不过眼要送其到镇卫生院治疗,被唐家人武力制止。杨某家人、亲属及村民多次报警给辖区钓鱼镇派出所,出警人员到场均只是走过场,对杨家人表示:这是农村风俗,我们管不了。直到第二天下午,才有杨家亲属趁唐某亲属不备,将杨某妻子搭救出去。但唐家人仍然大批霸占在杨家:不给那么多钱就不走!
因为一场意外事故,因为海南镇司法所唐广义所长的操控,以及相关公职人员的纵容,滋生出更多罪恶——
此时杨家人已经无家可归,杨某妻子被搭救后到泰州治疗,霸占在杨家的唐家人开始砸大门、砸窗户、撬开房门、毁坏财物……期间杨家亲属又多次报警,警方仍然是来了说几句不疼不痒的话走掉,并无有效制止举措!这九天里,垛田司法所、派出所等人多次催促杨、李三人前去调解协商(刀架在脖子上的协商),对于唐家人侵占民宅,打砸财物的行为却避而不提!直到4月6日下午,忍无可忍的杨家人到泰州市公安局反映,有关警方才有所重视,责令唐家人撤离。
前后历经整整九天!
因为要等待官方核实究竟损失多少财物,杨某及妻子仍然不能归家,只能让父亲老杨在家门外日夜守着……
第四次司法调解

已经没说头了,仍然是一众“公家人”对二李一杨三人一边倒的威逼恐吓,不提责任划分。其间,三人再次提出:“我们从来就没有想过要逃避责任,但是总不能你们说多少就是多少,总得有个合理依据。实在不行你们可以起诉我们。”换来的是扯开话题。总之,现在就给钱!
杨某也提出:“唐家人长达九天非法侵入我家住宅、绑架并虐待我妻子、砸毁我家财物,算不算犯罪?也得给个说法吧?”话刚出口,立即被打断。看来在这些“大人”的眼里,杨某的委屈根本不算个事。
还有一个细节,司法调解应该在司法所,这起以外事故的四次调解竟然都在垛田派出所,且二李一杨三人每次刚一到场就被警察勒令交出手机。(我不做分析,各位自行体会。)

我写的很累,也很心酸。
最后追问几句:这是身处在法制社会吗?原本该值得同情的唐家人缘何沦为了打砸抢的暴徒?遭遇不幸的个体是不是就拥有了施暴的特权?为何一有权贵撑腰,善者就变为凶徒?一些吃法律饭的公职人员难道也是法盲?究竟是权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权?
尊敬的唐“大人”,请你给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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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0 10:5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唐大人 并没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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