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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9 17: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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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网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峰谷分时电价问题,供电公司答复如下:
1、2014年7月起,兴化全市(包括各乡镇)已全部实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
2、峰期起止时间和收费标准:8:00到当日21:00,电价0.5583元/度;谷期起止时间和收费标准:21:00到次日8:00,电价0.3583元/度。
3、需要开通分时电价的居民用户可以到相应供电营业网点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费缴费卡(或最近一个月的电费发票)、与缴费户名相对应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即可办理开通分时电价业务。
4、未申请开通分时电价业务的居民用户仍按正常居民电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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