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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江苏兴化:是“天灾”还是“人祸” 企业上百万损失该由谁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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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8 16: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东佛山

江苏兴化:是“天灾”还是“人祸” 企业上百万损失该由谁来赔?

近日,家住江苏省兴化市合陈镇、原兴化市胡普奥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旭华向媒体反映称,自己的企业创办于2011年4月,拥有员工近50人,年缴利税74万元,是一家专门从事旅游用品生产加工的民营企业。原本一个生产经营十分兴旺的企业,却因为一场突然灾难,致使企业经济损失惨重,并最终倒闭,债台高筑。究其原因,当事人称:是地方政府机关等相关部门不作为和一起豆腐渣工程引起的。(记者/彼岸)

事情经过

2015年8月11日凌晨,普奥公司安排车牌号为苏MB3358,5吨厢式货车为上海泰路旅游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激能体育休闲用品(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杰鹤工贸有限公司运送加工货物,当车辆行驶至新长铁路界牌涵洞下方县道X201公路时,货车冲下坡路路面扎进水位深达2.8米的涵洞里。后经报警救援,司机和送货员被救,但车辆和货物因为被水淹没,全部损坏。

由于货物损坏,上海三家公司先后终止了与普奥公司的合作协议。

2015年9月17日,上海泰路公司向普奥公司发来通知,因普奥公司未能如期交付特斯林2000件,终止与普奥公司的合作,并索赔由此造成的17万元的经济损失。

2015年9月26日,杰鹤公司通知普奥公司,因未能如期交付旋转袋6000件,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空运费用及客诉赔款计978677.71元,损失由普奥公司全部承担。

2015年10月12日,因未能如期交付1200只冲浪板包,激能公司终止了与普奥公司的协议,并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经济损失202176元及该批货的空运费用50多万元。

徐旭华称,除了赔付了三家公司的上百万元,车辆、车上货物、抢救人员医药费等的损失,合计起来还有56万余元。由于企业无法正常支付员工工资,迫于无奈,只得高息筹措资金,现在各项损失达到了277万元。因企业三年多来不能生产经营,履行纳税义务,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已陷入彻底倒闭的境地。

(废弃的企业车间)

是“天灾”还是“人祸”?

普奥公司送货车辆被水淹没后,时任合陈镇派出所所长单华春带领民警及时赶到现场救援;原合陈镇党委书记吉天河也带领政府相关人员到现场抢救。事后,派出所对相关人员作了情况调查和询问笔录。

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徐旭华了解到,此段路由兴化市交通局修建,因在暴雨预报前已坏掉一只备用水泵,但维护人员没有及时进行修理,暴雨来后只有一台水泵工作,根本无法按设计排水。

另外,合陈镇工作人员后期在给涵洞排水口清淤时发现,涵洞边接泵房段排水口内的水泥管在建造时已塌陷,是用了3根细钢管塞在里面,无法清理,更无法排水。

徐旭华认为,虽然当天雨下的比较大,但是这段路有90度的拐弯盲区,没有设置任何提醒警示用语牌,极易使驾驶人员判断失误,操作不当。兴化市属于里下河水网地区,每年七、八月份都是抗洪排涝的关键时期,各个具有排涝抗洪责任的部门都要做汛前排涝设备检查工作,但是交通局虽然在涵洞排水口安装了2台排水泵,但一台已经发生故障不能排水,而且因为工程质量不合格,无法按设计标准正常排水,才导致了企业的货车被淹。兴化交通局作为此路的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应该负主要责任,因此开始找交通局维权。

政府声音

事情发生二年多来,徐旭华一直往返于交通局、信访局等政府多个部门讨要说法。

2017年9月15日,兴化市交通运输局以兴交信访复字[2017]15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对徐旭华作出答复。意见书中称,2015年8月11日夜晚,我市出现连续强降雨的恶劣天气,降雨量为近年来之最。合陈镇新长铁路界牌道口为下穿道口,涵底积水由管道排至泵房后排出。由于降雨量太大,通道四周农田雨水也涌入通道,水泵无法及时排出,造成通道积水。该道口我局委托合陈镇进行管理,当晚合陈镇农路办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落实人员排水,戴窑交警中队人员也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因该处道口我局已委托合陈镇管理,故建议徐旭华与合阵镇政府进行对接协商。同时建议通过法律途经解决。

而对于交通运输局的说法,徐旭华并不能认可。

“当时政府和派出所都有工作人员出现场,而且派出所询问笔录和出现场的人员都可以证实当时现场并没有任何警示标志,镇政府也没有代管此路段,这明显是交通局在说谎,在推脱责任。”

那么涵洞的排水系统是否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呢?

记者在涵洞排水口看到,排水口里的淤泥已经将通往泵房的管道堵死,只露出了从道路另一侧引过来的排水管道。

(排水口内部)

徐旭华称,就是因为里面的铁管太细,根本用水泵排不了水,现在只要下点小雨,涵洞里就积满水,根本无法通行,附近的百姓都管这个洞叫“害人洞”。

记者试图调取当时道路的设计档案,交通局工程科愈(音)科长称,这个项目工程因为时间比较久,已经过去了10多年了,06年建造的,图纸没有找到。当时工程是由兴化水利设计院设计的,施工是由合陈镇的建筑公司施工建设,业主单位是交通运输局。当时设计的应该是60cm的水泥管,现在水泥管里边放的钢管,可能是时间长了,后期清淤时疏通造成的,具体情况也不是很了解。普奥公司货车被淹那天确实是有一台泵坏掉了,但是设计时就是二台中一台是备用泵,一台坏了用另一台排。我们的泵是委托镇里管理,当天雨下的确实比较大。另外,普奥公司维权的金额比较大,局里也无法划分具体的责任比例、损失金额,建议对方走司法程序进行维权。

那么,涵洞的排水设计方案到底是怎样的呢?记者试图采访时任交通局局长、现兴化市分管交通局的副市长沈德才,但沈德才市长以开会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的要求。

对于交通局的说法,徐旭华并不能认可,这明显是交通局在推卸责任,一来老百姓不会打官司,二来企业现在都倒闭了,也没有经济能力投入诉讼,高额的代理费、诉讼费实在无法承担。

普奥公司的事情如何才能得到合理的解决呢?我们将进一步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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