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工 发表于 2016-11-19 08:48:27

兴化公安车管所新规定令人困惑

      我有货车去年在泰州上牌,按照国家规定安装了北斗定位仪。前几日在兴化车管所年度检验时,车管所警官要求必须提供由兴化市交通智能监控中心出具的北斗定位仪安装证明,否则不予通过年检,车管所领导解释兴化唯一有证明资质的只有兴化市交通智能监控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后来我搜寻学习了国家关于机动车年检以及货车安装北斗定位仪的相关法规,又咨询了业内人士,发现兴化车管所误读国家政策,增加货车年检手续,理由如下:      一 、相关的法律规定: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1月28日颁布实施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重型载货汽车及半挂牵引车头必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符合《办法》要求的标准,应当通过有关专业机构的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就是说,北斗定位仪与平台只要是通过专业机构技术审查而且经过国家部门公示,给货车安装并接入货运平台就是合法行为。经查询,我的货车所安装北斗定位仪(卫星定位装置)符合以上要求,通过审查后的平台在江苏省交通厅也进行了备案,否则去年也无法在交通运政部门获取营运资格及道路运输证;二、 车管所认定本地唯一有证明资质的兴化市交通智能监控中心是何方神圣?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内查询兴化市交通智能监控中心,无相关数据,也就是说这个单位没有经过工商注册,根本不存在。       但在公示系统里可以查询到的是兴化市春星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号:321281000136353,单位住址:兴化市长安转盘西北侧1幢四楼405室、406室。经营范围:交通智能化产品及其技术的研发;软件开发、维护、销售;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及配件、通信器材的安装、销售、维护(涉及资质管理的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过进一步查询,该公司位于兴化市交通运输局四楼,法定代表人:李国华(兴化交通局副局长),兴化车管所认定的监控中心隶属于该公司,该中心位于兴化长途车站三楼,为兴化客运企业服务,使用电信公司的鸿信车管家平台对客运车辆进行监控,鸿信车管家车辆管理平台也只是获得运营资格的众多车辆管理平台之一,与其他有资格的平台没有关联,更无高下之分,之间关系就像中国移动与电信、联通一样;      三、交通运政部门关于北斗定位仪的规定:符合安装北斗定位仪要求的货运车辆自2016年起,车辆资料和定位数据要全部上传到全国货运平台,未及时上传及没有24小时以内定位信息的车辆在新增及营运证件年审时将无法办理。办理时必须同时提交江苏省交通厅统一格式的北斗定位仪安装证明,证明上必须明确标注车辆、北斗运营商与北斗终端等信息。经咨询兴化交通运政部门,在办理车辆营运证和年审时不需要车主提供兴化交通监控中心的证明;      四、兴化车管所要求年检车辆必须提交指定监控中心的安装证明,仔细查询也找不到相关的文件与部门通知,经了解,泰州及周边县市的公安车管所也没有执行相类似的政策,反倒是很多兴化货车跨地区去东台等地通过年检。另外想问,如果有外地货车来兴化进行年检,兴化车管所会不会也要求其提供兴化交通监控中心的证明呢?所以说兴化车管所如果不是超前预判政策,那么就是误读曲解了相关政策法规,只能给车主带来困惑与麻烦,违背了方便群众办事的宗旨。确保安全监管很有必要,车管所警官在车检现场对车辆所安装北斗定位仪可以进行实地测试,据该行业人士解释,经过正确安装的北斗定位仪必须能打印出车号、司机、速度等信息,或者用电脑进入平台能查询到车辆运行轨迹与实时位置,否则就可以判定为不合格安装。希望兴化车管所能闻过则喜纳谏从流,尽早废弃不合理规定。

现在才注册 发表于 2016-11-21 08:30:22

坑多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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