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子 发表于 2013-3-7 17:29:37

很恶劣!估计回闷掉!

爱莲说 发表于 2013-3-7 18:51:07

谁剥夺他人的生存权,谁就要付出生存权。

情劫 发表于 2013-3-8 13:04:53

社会妈的现实的太黑了

淡淡的 发表于 2013-3-8 16:06:19

就这个事件,兴化西祠胡同市民论坛也有贴子发出,却被西祠胡同论坛系统给全部清空了,是想掩盖事实吗,现在只给人家死者家属十万元,安监局视而不问,沙石码头都未停业整顿,现在又正常营业了,黑心老板徐大荣至今逍遥法外。工人群体的生命就真的这么不值钱吗?

我的未来不是梦 发表于 2013-3-10 10:01:50

故意殺人?刚刚一下把腿夹断了,看见人被夹了,又夹了一次把头给夹断了。

忘川花开 发表于 2013-3-17 10:30:07

和谐社会

铜豌豆 发表于 2013-3-26 20:04:57

如果有确实证据,可以控告他故意谋杀。

刚子维修 发表于 2013-3-29 19:41:41

:(:(

刚子维修 发表于 2013-3-29 19:4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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