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大同 发表于 2012-6-4 10:48:53

东园居士说得句句在理,不过政府施行的是拖死人过街的方式,只要你不放火就行

环保人 发表于 2012-6-5 13:05:23

网友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你反映的菜籽壳抛在河里问题,请向市水务局反映。(市水务局举报电话:83225602)
    市政府已将秸秆禁抛工作落实到市水务局管理。

小马哥 发表于 2012-6-5 13:42:58

环保人 发表于 2012-6-5 13: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 ...

你的意思是说污染了跟环保局没关系?

环保人 发表于 2012-6-5 15:38:07

本帖最后由 环保人 于 2012-6-5 15:39 编辑

小马哥 发表于 2012-6-5 13:42 http://xh.t56.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的意思是说污染了跟环保局没关系?

网友你好:   我市秸秆禁抛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门责任,   市政府已将秸秆禁抛工作落实到市水务局管理。

世界大同 发表于 2012-6-5 15:58:54

建议中国足球队到政府部门来招队员,这群人踢球的本领是世界上最好的

让你闻风丧胆 发表于 2012-6-5 17:01:14

一此事,从龙头,以及到最终,要从根本解决,双禁工作,也是治标不治本,没有最好方法清理完善农作物桔杆,最后,给农民带来麻烦不算,环境还将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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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请政府迅速应对河坡菜籽壳抛撒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