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水小仙 发表于 2011-4-6 22:10:59

不拿钱来,每10分钟就捅一刀

不拿钱来,每10分钟就捅一刀
男子找借口实施绑架,劫得1万余元获刑11年


“钱再不拿来,每过10分钟就捅你一刀。”男子周某在接到女子马某电话称“被人欺负”后,就以此为借口,纠集他人对对方施以拳打脚踢,并如此威胁。记者昨日获悉,法院一审判决,周某因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找个借口实施绑架敲诈

去年9月17日,34岁的外来务工男子周某突然接到女子马某的电话:“我被袁某欺负了。”随即,周某打电话给袁某:“你敢动我女朋友,你在哪里?我们见面谈!”袁某没当回事,就告诉周某他在丽华附近的一个夜排档吃饭。

打完电话,周某喊来一辆黑车,并告诉马某:“趁这个机会,我们敲袁某一笔钱。”在车上,周某打电话给施某,“我女朋友被人欺负了,跟我一起去逮人,顺便敲点钱用用。”施某随即又打电话喊来几个人(均另案处理),并约在光华路附近见面。见面后,加上周某一共有七八个人。周某说道:“袁某强奸我女朋友,我们去揍他一顿,再敲点钱用用。”说完,几个人就气势汹汹地赶至丽华附近的一家大排档。找到袁某后,几个人将其强行拉上车。十几分钟后,车子开到兰陵路附近的一个拆迁工地。周某等人将袁某带到一个已经搬空的拆迁楼内,随后上去对着袁某就是一阵拳打脚踢。停下来后,周某质问袁某:“你有没有强奸我女人?”袁某连称“没有”。周某又说道:“这个事情你打算怎么解决?你要赔点损失费。”一旁的马某一直没说话,周某向她说道:“叫他拿1万块了事。”袁某连说没钱。周某说:“你要想办法解决。”袁某一听连忙打电话借钱,但都没借到。于是,周某就威胁袁某:“你给我快点,钱再不到,每过10分钟我就捅你一刀。”

听到周某这么说,惊慌不已的袁某连忙从口袋里掏出1万元现金给了周某。接过钱,周某又说道:“我今天请的这些‘兄弟’的开销呢?”袁某又掏出剩下的1900元给了周某。因为有人提议“给他100块打车回去吧”,周某这才留了100元给袁某。

月余后被抓获归案

去年10月、11月份,周某等人先后被抓获归案。据周某交代,当时他就是想利用“马某说被袁某欺负”作为借口,敲袁某一点钱用。而马某也称,她并不是周某的女友,只是普通朋友关系。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审理查明,2010年9月17日中午,马某打电话给被告人周某称其遭到袁某欺负。随后,周某电话纠集了施某,要施某叫人帮他办事。施某便纠集了另外几人,与周某在光华路碰面。周某施某等人乘车至丽华附近某夜排档,强行将袁某带上汽车,带至一拆迁工地后对袁某拳打脚踢,以袁某强奸马某为借口,要袁某支付10000元损失费和开销费,并威胁袁某,迫使袁某拿出人民币11800元。劫后,周某分割了上述赃款,周某自己分得9200元。

法院判决:周某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言语威胁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的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属共同犯罪。周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施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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